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常州市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节能型废气焚烧炉、环保型彩钢烘干生产线扩建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节能型废气焚烧炉、环保型彩钢烘干生产线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常州市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创新路4号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
公示期:2024年6月11日-2024年7月8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王主任
联系电话:13861142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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