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江苏高玛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个体防护装备生产研发与检验项目(部分验收:年产66万套安全头盔、66万套防毒面具、33万套防冲击眼护具、33万套呼吸器)
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个体防护装备生产研发与检验项目(部分验收:年产66万套安全头盔、66万套防毒面具、33万套防冲击眼护具、33万套呼吸器)
建设单位:江苏高玛安全装备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华路258-19号01栋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
公示期:2024年12月3日-2024年12月30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丁总
联系电话:138150502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