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常澳华医疗科技(常州)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内镜生产及维修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电子内镜生产及维修项目
建设单位:澳华医疗科技(常州)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常州经济开发区兴东路277号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
公示期:2024年12月26日-2025年1月23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任*
联系电话:136****6677/upload/file/20250123/20250123132744_39995.pdf